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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8-09-20 阅读次数:5419

  9月18日,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有关决策部署,总结今年以来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省委书记、省第一总河长李希主持会议,省长、省总河长马兴瑞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决把党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深刻认识到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要求,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两个坚决维护”的具体行动,是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的重要举措,是增进民生福祉、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重要民生工程。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再接再厉,全面深入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把立足当前重点攻坚与着眼长远突出治本结合起来,把提升治理水平与提高管护能力协同起来,把水生态环境治理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起来,坚决打好打赢碧水攻坚战,让广东父老乡亲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强调,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充分发挥河长制湖长制的关键作用,推动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让广东河清、湖碧。一要全面加强水污染治理,大力实施“广东河更美”大行动,狠抓重点污染河流治理,全力消除城市黑臭水体。二要大力实施河湖专项清理整治,细致开展摸底排查,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长效管理,确保河湖水环境不断改善。三要强化水资源保护与水生态修复,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系统治理,通过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四要实施万里“碧道”工程,高标准制定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分区建设,试点先行、示范带动,在广东大地打造碧水清流的生态廊道。五要建立健全水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体系,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水生态环境,健全流域与区域水生态环境协作机制,加快形成水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会议强调,要主动担当,压实责任,充分发挥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省、市、县各级领导小组要完善工作机制,切实肩负起对本地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领导责任;省级河长要发挥“头雁”作用,示范带动市、县、镇、村各级河长履职尽责。二要强化协调联动。省河长办要进一步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三要严格监督考核和问责追责。加强巡查督导,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进行严格问责追责。

  会议听取了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审议《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

  省领导任学锋、许瑞生、叶贞琴、陈良贤,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官网